《人民日报》2022年12月20日理论版刊登商务部党组书记、部长王文涛署名文章《加快建设贸易强国(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文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推动货物贸易优化升级,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机制,发展数字贸易,加快建设贸易强国。”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安排,为新时代新征程贸易强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深刻领会加快建设贸易强国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握时代大势,顺应历史潮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我国对外贸易取得历史性成就。我国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分别跃居全球第一位和第二位,货物与服务贸易总额连续两年位居全球第一位,贸易大国地位进一步巩固,贸易结构不断优化,贸易效益显着提升,正在向贸易强国迈进。过去我国经济腾飞离不开贸易带动作用,未来贸易仍将是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建设贸易强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这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发展格局决不是封闭的国内循环,而是开放的国内国际双循环。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一方面内循环牵引外循环,塑造我国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另一方面外循环促进内循环,在参与国际循环中提升国内大循环效率和水平,实现内外循环的顺畅联通。对外贸易是我国开放型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是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关键枢纽。加快建设贸易强国,就是要更好发挥贸易对商品和要素流动的载体作用,促进市场相通、产业相融、创新相促、规则相联,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提高综合竞争力,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在更高开放水平上形成良性循环,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这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客观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发生变化,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增长,由“有没有”转向“好不好”。无论是货物贸易还是服务贸易、出口还是进口,都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外贸主体直接和间接带动就业超过1.8亿人,增加了居民收入。2021年我国进口超过17万亿元,占全球比重已提高到11.9%。大量优质消费品、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和能源资源进口,既满足了产业升级的需要,也满足了消费升级的需要。加快建设贸易强国,就是要坚持把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提高出口质量效益,更好发挥对外贸易在稳就业、稳经济上的重要作用;通过扩大优质产品和服务进口,满足人民多层次多样化消费需求,提升人民生活品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这是应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主动作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国际经济格局持续演变,全球治理体系深刻重塑,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抬头,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有关研究表明,10年来“世界开放指数”不断下滑,全球开放共识弱化。近年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呈现本土化、区域化、短链化趋势,新冠肺炎疫情和乌克兰危机后这一趋势加剧。一些国家推动脱钩断链,把世界经济政治化、工具化、武器化。国际经贸往来是推动经济全球化持续向前的正能量,是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稳定器。加快建设贸易强国,就是要拉紧与世界各国的利益纽带,发挥好经贸“压舱石”作用,扩大开放合作,促进互利共赢,化解风险挑战,增加回旋余地,赢得战略主动,更好地应变局、育新机、开新局。
这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务实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类生活在同一个地球村里,生活在历史和现实交汇的同一个时空里,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自古以来,和平发展往往伴随着贸易繁荣,贸易繁荣又促进了世界各民族友好交往,比如古代丝绸之路是一条贸易之路,更是一条友谊之路。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各国经济深度融合,各国相互联系和彼此依存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频繁、更紧密,和平发展、合作共赢已成为时代潮流。加快建设贸易强国,就是要坚定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不断以中国新发展为世界提供新机遇,通过进出口满足各国人民生产生活需要,让全世界分享中国大市场,推动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产业发展和工业化进程,促进共同发展,为世界经济注入新动力,推动开放型世界经济建设,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准确把握加快建设贸易强国的基本内涵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贸易强国,内涵丰富,为我国贸易发展方向提供了明确指引。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建设贸易强国,更加注重自主创新,更加注重高质量发展,推动内需和外需、进口和出口、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贸易和双向投资、贸易和产业协调发展,牢牢把握发展和安全的主动权,开创开放合作、包容普惠、共享共赢的国际贸易新局面。
(一)强化开放引领,夯实贸易强国基础。对外开放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是当代中国的鲜明标识,是国家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开放水平提高有利于增强贸易综合实力。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贸易高质量发展迈出了新步伐,货物出口占全球比重从11.1%跃升至15.1%,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占我国外贸比重达30%。当前,我国开放水平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加快建设贸易强国,要求我们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推动贸易规模稳定、结构优化、质量提高,加快从贸易大国迈向贸易强国。
(二)加快创新驱动,提升贸易强国动力。创新是建设贸易强国的第一动力。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深入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积极培育新业态新模式,顺应全球数字经济发展新趋势和可持续发展新要求,不断提高贸易数字化、绿色化水平,以创新为高水平开放和高质量发展打开新空间。当前,我国贸易创新能力仍待提高,创新发展空间依然较大。加快建设贸易强国,要求我们坚持创新驱动,扩大国际合作,深化科技创新、制度创新、业态和模式创新。
(三)突出均衡发展,培育贸易强国优势。一国要成为贸易强国,应同时做到贸易强、投资强、产业强、市场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推动对外贸易平衡发展,协同推进强大国内市场和贸易强国建设,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不断提升全球配置资源能力。同时,我国贸易发展相关领域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存在。加快建设贸易强国,要求我们更加注重结构优化,进口和出口协调、货物和服务并重、贸易和投资融合、贸易和产业联动,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促进要素自主有序流动,提高要素配置效率,提升国际竞争力。
(四)深化合作共赢,拓展贸易强国空间。贸易强国应是国际经贸合作的重要引领者、全球经济治理的重要参与者。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加快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我国经贸伙伴有230多个,是1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主要贸易伙伴,与26个国家和地区签署19个自贸协定,2021年与自贸伙伴贸易额占比达35%。当前,我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国际社会对我国期待普遍提升。加快建设贸易强国,要求我们进一步深化多双边和区域合作,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贡献更多中国倡议、中国方案。
(五)统筹发展和安全,筑牢贸易强国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安全是发展的保障,发展是安全的目的。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坚持独立自主与对外开放相统一,建立出口管制合规体系,健全产业损害预警体系,丰富贸易救济等政策工具,贸易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当前,全球各种安全威胁层出不穷,国际贸易环境面临诸多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加快建设贸易强国,要求我们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筑牢贸易安全屏障,主动在开放中谋安全,在更高层次上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加快建设贸易强国的主要任务
我们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党对建设贸易强国的全面领导,提高贸易发展质量和效益,培育贸易竞争新优势,增强贸易发展新动能,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为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作出更大贡献。
(一)推动货物贸易优化升级。促进贸易创新发展,夯实贸易发展的产业基础,增强贸易创新能力,推动外贸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增强对外贸易综合竞争力。
优化贸易结构。加快推动智能制造发展,逐步向研发设计、营销服务、品牌经营等环节攀升,稳步提高出口附加值。做强一般贸易,加强品牌、质量和渠道建设,提高效益和规模。提升加工贸易,推动产业链升级。构建绿色贸易体系,优化国际市场和国内区域布局,促进内外贸一体化。鼓励企业加强研发,打造“中国商品”品牌。
积极扩大进口。推动降低进口关税和制度性成本,激发进口潜力,优化进口来源地,优化进口结构。扩大优质消费品进口,扩大先进技术、重要设备、关键零部件进口,增加能源资源产品和国内紧缺农产品进口,促进贸易平衡发展。
推动贸易投资协调发展。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加快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依法保护外商投资权益,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实施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鼓励外资更多投向中高端制造、高新技术、传统制造转型升级、现代服务等领域。创新对外投资合作方式,高质量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推动构筑互利共赢的产业链供应链合作体系。
加快发展贸易新业态。促进跨境电商健康持续创新发展,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鼓励引导多元主体建设海外仓,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推进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发展,发挥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带动作用,提升保税维修业务发展水平,稳步推进离岸贸易发展。
(二)促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持续推进服务贸易深层次改革、高水平开放、全方位创新,推动服务贸易总量增长、结构优化、效益提升,促进贸易高质量发展。
优化服务进出口结构。扩大研发设计、节能降碳、环境服务、医疗等服务进口。扩大旅游、运输等传统服务出口,推动知识密集型服务出口,鼓励成熟产业化技术出口,推动知识产权、法律等专业服务走出去。拓展国家特色服务出口基地,扩大文化服务、中医药服务等出口,打造“中国服务”品牌。
加快服务外包转型升级。推进服务外包创新发展,培育云外包、众包、平台分包等新模式,积极发展研发、设计、维修、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外包。鼓励对外发包,助力构建稳定的国际产业链供应链。推动服务外包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利用5G等新兴技术发展数字制造外包。高标准建设服务外包示范城市。
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机制。提升服务贸易开放水平,有效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引领作用,健全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推动成效明显的地区升级为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
(三)发展数字贸易。抓住数字经济发展机遇,加快发展数字贸易,建立健全促进政策,积极参与国际规则与标准制定,打造建设贸易强国的“新引擎”。
培育数字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加快贸易全链条数字化赋能,提升贸易数字化水平。积极支持数字产品贸易,持续优化数字服务贸易,促进专业服务、社交媒体等业态创新发展。稳步推进数字技术贸易,提升云计算服务、通信技术服务等业态的关键核心技术自主权和创新能力。积极探索数据贸易,逐步形成较为成熟的数据贸易模式。
建立健全数字贸易治理体系。加快建立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安全保护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在国家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制度框架下,研究开展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试点。加快培育数字贸易主体,建设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打造数字贸易示范区。加强数字经济领域国际合作,积极推动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进程。
(四)深化国际经贸合作。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全方位扩大国际经贸合作,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维护多元稳定的国际经济格局和经贸关系,为建设贸易强国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完善贸易畅通网络,构建内外联通、安全高效的贸易大通道。支持中欧班列发展,打造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积极推进数字丝绸之路建设,拓展丝路电商全球布局,建设“一带一路”电子商务大市场。
推进双边、区域和多边合作。坚定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积极参与世界贸易组织改革,深入参与联合国、二十国集团、金砖国家、亚太经合组织等多边和区域合作机制,贡献更多中国智慧。促进大国协调和良性互动,深化同周边国家经贸关系,加强与发展中国家团结合作,扩大互利共赢。
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优化自由贸易区布局,推动商签更多高标准自贸协定,积极推动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进程。提升自由贸易区建设水平,全面深入参与各领域议题谈判,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全面发挥自贸协定的制度性红利。
优化贸易促进平台。推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越办越好,发挥好国际采购、投资促进、人文交流、开放合作四大平台功能。继续办好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展会。建设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更好发挥线上贸易平台作用。
(五)提升风险防控能力。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树立底线思维,防范和化解贸易领域风险,筑牢安全屏障。
健全贸易摩擦应对机制。推进产业损害预警体系建设,积极引导企业防范应对风险。增强运用贸易救济规则能力和水平,提升贸易救济政策工具效能,完善贸易调整援助制度。
完善现代化出口管制体系。实施出口管制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优化出口管制许可制度,加大出口管制执法力度。深化国际交流合作,促进正常的两用物项贸易,妥善应对滥用出口管制等歧视性行为。
保障粮食安全、能源安全和资源安全。推动粮食、能源资源、关键技术和零部件进口来源更加多元,做好全链条进口保障,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增强开放环境下动态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能力。